酒吧阵容通告(酒吧气氛组招聘文案)
关于禁止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的告知书
各酒吧经营单位、广大市民朋友:
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防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生,提醒告诫本县酒吧经营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内容,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县文化和旅游局对酒吧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酒吧内点歌系统曲目和屏幕画面、营业性演出等行为进行执法检查。
二、县公安局对酒吧是否存在有偿陪侍(未成年人陪侍)和黄赌毒、淫秽表演、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检查,对符合“九小场所”标准的酒吧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酒吧食品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售酒”、价格违法等行为。
四、县烟草专卖局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县教育和体育局对联合检查组移交的涉学生违法信息,督促学校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六、建立有奖举报机制,每条举报线索经查实后,奖励100元人民币。
县公安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烟草专卖局定期进行联合执法行动,在执法行动过程中发现以上行为,由相应单位依法处罚,对拒不配合执法行动的,县公安局依法依规处置。
有奖举报电话:
县文化和旅游局 0531-87889767
县公安局 0531-85088210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531-87712315
县烟草专卖局 0531-87871558
县教育和体育局 0531-83101630
中共平阴县委政法委员会
平阴县公安局
平阴县教育和体育局
平阴县文化和旅游局
平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平阴县烟草专卖局
2024年7月31日
致全县家长、未成年学生积极落实禁止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等不适宜场所的一封信
亲爱的家长朋友、未成年学生:
大家好!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力军。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上述场所的经营方式及内容不符合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会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禁止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等不适宜娱乐场所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责任。为此,我们向全体家长、未成年学生发出倡议:
一、未成年学生应自觉不进入酒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二、未成年学生应树立远大理想,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要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进入酒吧等场所,多去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运动馆等青少年社会实践场馆活动。
三、未成年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及《日常行为规范》,端正自己的言行,加强自我修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无论是在校期间还是节假日,远离酒吧,自我约束,互相监督,并对出入酒吧的同学进行劝导帮助。
四、未成年学生家长应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正确引导和丰富孩子的业余活动,教育孩子、不带领孩子进入娱乐场所,了解孩子的日常活动轨迹,了解孩子是否有进入酒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行为,如有发现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教育。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保护孩子的第一道防线,请家长引导孩子,用正确的的思想、高尚的人格、良好的言行为孩子做出表率,树立良好家风,建立和睦家庭,创造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家庭环境。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切实担负起教育及保护孩子的职责,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亲爱的未成年学生们,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响应号召,从现在做起,远离酒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从我做起,珍惜光阴,勤奋学习,树立远大理想,让美丽人生从脚下起步,为实现崇高理想而努力学习!
平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8月1日
